过继子女享有养父母的继承权。关于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形成合法收养的条件之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3、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4、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过继孩子需要以下手续:
收养人应提交的资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夫妻共同收养的提交双方的结婚证,单身收养的提交本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提交离婚或丧偶证明);
3、由收养人所在单位出具或登记机关、第三方收养评估机构核实的收养人无子女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送养人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生父母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定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4、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以及死亡的或者下落不明的配偶的父母不行使优先抚养权的书面意见;
5、送养残疾儿童的,须同时出具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证明。办理时需要收养关系当事人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的遗产儿媳妇有继承权吗
父母的遗产儿媳妇一般没有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是在儿媳妇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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