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境)证件相片采集标准
一、拍照要求
1、申请人应保持坐姿端正,双肩水平,正视照相机
2、申请人神态自然,眼睛自然睁开,头发不得遮住眼睛,不得化浓妆
3、申请人宜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穿着制式服装
4、申请人不得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不宜戴粗框眼镜。眼镜框不得遮住眼睛,镜片无反光
5、申请人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得遮住脸部或造成阴影),非永久性饰物不得遮挡脸部
6、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得有阴影、亮斑
7、背景色彩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
二、相片基本要求
1、近期(六个月以内)彩色相片
2、相片背景色为均匀白色、浅灰色或淡蓝色(浅灰色背景色调值和饱和度值为0,亮度值不小于198;淡蓝色背景色调值为135,饱和度值为240,亮度值不小于167)
3、人像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
4、相片为相纸冲印、无污渍、皱褶、划痕、边框
三、数字相片文件规格要求
1、文件图像格式为JPEG,品质系数不低于85
2、图像为24位RGB真彩色
3、图像分辨率为300DPI至600DPI之间
4、图像文件大小范围为20K字节到80K字节之间
四、纸质相片示例(单位:毫米)
1、相片尺寸:33×48
2、相片有效区域:30×40
五、数码相片示例(单位:像素)
宽:354-480;高:472-640;宽高比为3:4;
脸部宽度应占图像宽度的53~80%;头部高度应占图像高度的70~80%
发迹距相片上边缘:12-35
眼睛距相片上边缘:最小值为0.3倍高;最大值为0.5倍高(成人)、0.6倍高(儿童)
两眼间距离:最小值为0.23倍宽;最大值为0.33倍宽
六、拍照要求示例
1、人像位置
人像居中
人像占比符合规格要求
不得过大或过小
2、光线与曝光
拍照环境光线均匀
曝光适度,无阴影、无亮斑
3、背景
背景色彩均匀,无渐变,无其他人或物体
背景色为均匀白色、浅灰色或淡蓝色
4、姿态
坐姿端正
双肩自然水平
正视照相机
5、脸部表情
表情自然
眼睛自然睁开
嘴唇自然闭合
6、眼镜
不得戴有色眼镜(疾病原因除外)
不宜戴粗框眼镜
眼镜边框不得遮挡眼睛
镜片无反光
7、脸部遮挡物
头发不得遮住眼睛
申请人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覆盖物不得住脸部或造成阴影)
非永久性饰物不得遮挡脸部
脸部及服装与背景颜色应有反差
8、质量与其他
对焦准确
纸质相片人像清晰,不允许有模糊不清(扫描噪声)、污点、皱褶
纸质相片不允许有边框和划痕
无红眼
不化浓妆
9、儿童
前后不得有遮挡物(如手、玩具)
4岁以下不要求表情自然,水平正视
1岁以下眼睛可不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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