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适龄青年祁某因为拒绝和逃避服兵役,被政府处以3.3万元的罚金。被执行人祁某向法院缴纳17780元罚款后,与申请人如皋市人民政府达成和解协议,承诺余款在2015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
出生于1993年的祁某涉嫌在2011年度征兵中逃避体检,市政府依法派员进行了调查。经查,当事人祁某系适龄青年,在2011年10月10日接到《目测体检通知书》后,其家人向镇征兵办提供了一份证明,用以证明祁某为福建某学校在校复读生,可以免于应征体检。后来,祁某未自觉参加目测体检,在接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未参加体检。
经过核实,发现祁某于2009年9月至2011年7月就读福建某学校,表明祁某在2011年下半年已经毕业,这意味着祁某在2011年度冬季征兵中确不属于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当参加征兵体检,而祁某的行为属于逃避体格检查。依据兵役法,市政府向祁某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祁某未申请听证,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祁某罚款人民币3.3万元,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依法审查后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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