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揭购房的优点主要有:
1、按揭贷款在分期付款的基础上解决了需要在短时间内筹集大量资金的困难,将大笔资金分解为长期小额资金还贷。
2、按揭贷款首付不占用大量金钱,还款期限长,可以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多项投资。
3、银行替你把关。办借款是向银行借钱,所以房产项目的优劣银行自然关心,银行除了审查你本身外,还会审查开发商,为你把关,提高购房的安全性。
(二)按揭购房的缺点包括:
1、背负债务,心理压力大。按揭贷款买房属于典型的“花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所以按揭付款对于保守型的人不合适。
2、贷款买的房不易迅速变现。因为是以房本身抵押贷款,所以如想将房子转手出卖,手续复杂,不利于购房者退市。
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您对贷款按揭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提醒大家,一旦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购房者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未来收入预期,做出理性的判断,不要盲目贷款买房。
一、请问购房按揭贷款与抵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权人(银行)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二、贷款买房房产证要抵押给银行吗
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所以,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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