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住房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等);
(3)、个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口本,未婚(离婚)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材料,如工资收入证明、纳税凭证、自有房屋出租证明、营运性收入证明等;以家庭收入偿还贷款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其他成员的身份及收入证明材料;
(5)、购房首付款证明;
(6)、购房合同等证明贷款用途的资料;
(7)、购房若有共有人的,共有人需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等;
(8)、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借款人到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与建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开发商处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职业和收入证明;
3.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4.建设银行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调查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或建设银行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处)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
(三)审批建设银行经办机构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批。
(四)借款人开户、领储蓄卡并签订借款合同。
(五)办理抵押、担保、质押和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六)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开发商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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