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还能分割财产吗
协议离婚后不再分割财产。但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协议分割共同财产之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多久时间限制吗
协议离婚所是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的限制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再等待离婚冷静期后即可办理,一般当天便能拿到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那程序就会长很多。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首先要通过立案,开庭审理,最后才有判决。其中这期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用简易程序审理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审理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如果有二审程序,则再一审程序中再加上三个月。
三、协议离婚办理地点规定
协议离婚应该到民政局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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