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盖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有些公司公章是代替合同专用章在使用。
一、法人章的使用对象是谁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法人是企业,而不这个企业的厂长、经理、老板等那个有血有肉的人,这就好办了,那么,法人章就是公章,就是圆圆的,刻有企业全称的那枚公章。
方的那种,刻有人名的,不是法人章,而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名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就是这个企业的厂长、经理、老板。
二、公章和合同章是一个吗
公章和合同章当然不一样。公章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而合同章是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专用的业务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公章可以代替合同章使用。
三、收据盖什么章
可以盖财务章,可以盖公章,不能盖合同章。收据属于财务结算票据,盖财务章是毫无疑问的。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在实际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但是收据不是合同,合同专用章并不适用。此外还要提醒的是,发票必须是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公章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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