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兴仁县连续发生故意损毁绿化林木、破坏城市公共设施案件,县公安局四联派出所加大巡逻防范力度,抓获一名现行违法人员,查处数起故意损毁绿化林木、盗窃城市公共设施案件。
2009年11月28日凌晨2时许,四联派出所民警在兴仁大道巡逻时将违法人员江荣榜(男,55岁,兴仁县人)抓获,当场在其手中查获一把镰刀和一只城市垃圾回收桶的铝制内蕊,经传唤其到派出所讯问,江荣榜供述多次将李某某家东湖社区岩脚的绿化树木损毁;11月27日23时许又到东湖社区陆关三号田里将李某某家绿化树木损毁,在回家途经兴仁大道四联派出所下面第六个垃圾回收桶前将垃圾回收桶的铝制内蕊盗走。对于江荣榜盗窃、故意损毁财物行为,兴仁警方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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