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董市场买到真迹,卖方不能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买卖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典型风险优先于重大误解。风险行为本身意味着交易目的有失败的可能,当事人涉及这一领域;
可以推断为自冒风险,可以认定为通过合同安排了典型的交易风险,所以意思表示虽然有错误,但也排除了重大误解的适用。
因此,在古董市场购买真迹时,卖方不能以重大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古玩市场买到假货属于诈骗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看看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好,现在我们看看我们的文物古玩市场(不管规模大小、正规与否),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以上是赝品,仿品,甚至是低劣的次品,但是标价喊价,动辄上千上万,几十万,几百万,当然也有买家明知为精品,而卖家不知,以极不合理的价格成交的所谓“捡漏”,这难道不是牟取暴利的欺诈甚至诈骗
很多人会说,古玩市场的惯例,卖家没有告知文物真伪的义务,全凭买家眼力交易。在古玩市场买收藏品就是要凭眼力,如果买到假货,也只能自认倒霉,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玩古玩的乐趣,就在于真假难辨,真中有假,假中有真,主要考验买家的眼力和胆识。这简直是强词夺理,“打眼”就不是上当受骗,就不是利益受损
你拿一个釉面作旧了的土窑破碗愣说是清三代,不是诈骗而为何!
我就搞不明白,古玩市场难道是梵帝冈,不用受到国家工商法规甚至刑法的约束买家如果当场指出卖家的为假,还被认为是扰乱规矩行规大过国法
卖家和买家,在明知为假、次的情况下,仍然不声明,采用欺瞒手段获利,难道不应该保留退货、追索权
很多人认为古玩市场就是鬼市,玩不起就不要进来,这是圈内的事情。问题是谁都有进来的权利,这里面就会有信息不对称,就会有重大诈骗,就会让一些消费者受到损失!这样的所谓“行规”,其实就是一种糟粕!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全文9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