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办理均可。如果是线上办理,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页面后填写相关申请信息,上传资料图片。相关工作人员在核验完申请信息和受理资料后,会将该材料递交给男女双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核实,核实时间为五个工作日。核验通过后,申请人到街道计生办领取即可。如果是线下办理,则直接去街道计生办提交材料,其余则与在网上申报相同。
广州准生证办理规定是什么
广州市准生证办理流程:
1、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3、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4、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5、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6、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7、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办理时间:
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办理地点:
在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九条夫妻双方可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女方居住半年以上的现居住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办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托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受理、代呈生育登记材料。
第十条夫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广东省生育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夫妻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的,应持身份证或户口簿、结婚证和女方的居住证到办理机构领取并填写《登记表》。
第十一条办理机构应通过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或者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核实夫妻双方的婚育情况。
第十二条对生育登记材料齐全,经核实婚育情况无误的,办理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生育登记,并出具《广东省生育登记证明》(以下简称《登记证明》)。对不符合登记条件或所提交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并书面告知登记人。
第十三条登记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配合现居住地做好信息核实工作,自接到现居住地核实请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