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债权人公告,需要到当地省市级公开发行报刊进行登报。公司所有者撤销公司申请时,必须设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在60天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公司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通知被撤销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即主要是为了清算公司的税收债权,因此必须报告该公司的注销。
注销公司是否需要清算的?
公司注销要进行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