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2、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已建立集体协商机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是否证齐全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是否符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规定
备案后实施或发还单位建议修改
四、办理地点
安顺市政务大厅人社分厅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办公室(安顺市西秀区市东路中段)21路、3路、4路、14路、15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轿子山小区、市住建局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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