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金融公司可解散的情况包括: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2、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
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
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存在法定解散事由的等。
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业务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
(二)办理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
(三)办理信贷资产转让;
(四)境内同业拆借;
(五)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
(六)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七)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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