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应当在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离婚起诉法院不受理什么原因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原因: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法院不受理离婚请求是什么?
法院不受理的离婚请求包括: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单方提离婚有哪些限制条件
单方提离婚的限制条件:
(一)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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