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被告同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是否允许离婚的标准是看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是否无法修复或和解。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法院该怎么判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
1、第一次重婚或配偶与别人同居;
2、第二次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
3、各种吸毒,赌博等坏习惯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余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关系确实破裂,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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