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先,我们要弄清楚打架造成的后果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如果不构成刑事案件,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五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如果非第一百五十四条的七中情形,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
第一百六十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一百六十一条对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治安案件,当事人自行和解并履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经公安机关认可的,公安机关不予治安管理处罚,但公安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除外。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伤害的赔偿问题,主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必要的营养费和护理费等。按照实际支出计算。
可见,关于打架派出所调解后拘留这一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解决方案。大家在面临这一问题的时候,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打架在处理实际问题的时候还存在疑问的话,建议大家去咨询专业的律师,来为自己提供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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