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受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打架致人骨折如何处理?
发生打架事件的,应向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在伤情稳定后,再进行法医鉴定。若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或重伤的,涉嫌故意伤害罪,需承担刑事责任。应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公安机关在侦查完结后,会移交人民检察院,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害人可提起刑事自诉,要求承担民事赔偿。
二、名字侵权应该怎样处理
名字侵权的处理:
1、停止侵权。侵权名称发生或者继续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
2、赔礼道歉。当行为人因干涉、盗用或者伪造他人姓名而对受害人造成一定损害,但后果不是很严重,受害人可以理解时,侵权人应当口头、书面或者报纸向受害人道歉;
3、恢复声誉,消除影响。一般要求在多大范围内产生影响,应在多大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声誉。其方法可以是在报纸、杂志上发表材料,以消除影响,恢复声誉;
4、赔偿损失。对于物质损失,侵权人应赔偿损失。有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三、轻微伤不赔钱可以吗
不可以。要赔偿对方的医药费等损失费的。不赔钱极有可能面临民事诉讼。如果因寻衅滋事行为导致受害人轻微伤,且被司法机关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下,对方可以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讼,被人打伤,造成轻微伤,可以在报警后,由派出所对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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