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感情关系
时间:2023-07-10 20:13:58 1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以申请离婚。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可以被认定为感情破裂,是可以申请离婚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或者两年以上的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感情不好离婚孩子该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好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孩子由谁抚养,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再起诉法院,法院一般判处抚养条件好的一方抚养。如果夫妻双方的抚养条件相似,法院会根据孩子的意愿作出判决。两个孩子的法院会按照一个人抚养一个孩子的原则来判决;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

2、两岁以上的子女,将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子女;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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