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推荐使用钢板不合格被判赔偿二次手术费用
时间:2023-06-05 09:05:21 37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国法院网讯患者使用医院推荐的不合格钢板后,致使病情未见好转,患者将医院告上法庭,4月3日,河南省辉县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医院赔偿患者二次手术费16000余元。

原告李小莲因右股骨下段骨折于2006年12月到被告辉县市某医院住院医疗费14000余元,并将被告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院作为医用产品的销售者,应当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本案被告为原告使用的钢板合格证上条形码与钢板上的不符,医院不能证明其提供的钢板符合质量要求,并导致原告骨折未能按期愈合、引起二次手术,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故被告医院方应当赔偿原告二次手术各种费用。

全文2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医疗费 最新知识
针对医院推荐使用钢板不合格被判赔偿二次手术费用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医院推荐使用钢板不合格被判赔偿二次手术费用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