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立案过了追诉期不一定是无罪,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在过了追诉期后,没有继续要求追溯,此时就是无罪;
2、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认为必须追诉的,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此时就是有罪。
一、追诉时效的期限如下: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
二、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总而言之,过了追诉期并不属于无罪,而是公诉机关不再追究。一般过了追诉时效的,就丧失了追诉权,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依然可以进行审判。因此对于追诉期的适用,应该根据是否进行立案和受理来进行确定,保障刑事诉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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