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户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可以迁户口的情形包括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等,如果女方想将户口迁到男方的,男女双方需要结婚。
一、离婚时无房户口是否可以出户口所在地?
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不迁移户籍,可以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需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当事人一人姓名的户口本。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规定,(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二、农村女儿能不能分户
农村女儿能分户。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村户口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分户:
1、家中子女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生活能力,且经常独自生活居住,经济独立;
2、家中子女为非独生子女,子女已经成家立业,且常年独立居住生活的,可以分户;
3、夫妻已经离婚,一方需要重新分户申请宅基地的,可以分户。
三、女方结婚后,户口必须迁走吗
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一定要随着男方户口走,迁入这个男方的户口所在地,所以说现在的这个闺女出嫁迁户口是根据个人意愿的,国家在法律方面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也就是说,男女在结婚之后,女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把户口迁至男方家中,加入女方不把户口迁到男方,原则上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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