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法院已经立案的,但还没有通知调解或者开庭的,原告和被告现已经私下达成协议,原告可以到法院申请撤案。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撤案裁定,本案即可撤销。
一、起诉多久通知对方
没有规定的具体时间,但规定了各个阶段的处理时间:
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三、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几个阶段?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有三个阶段: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有关证据;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文件和材料,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2、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书面答辩;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被告因非个人意志不能在15日内答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3、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区分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需要经过法院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最后调解无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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