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开始的。醉驾入刑,是指2011年5月1日以后醉酒驾车的,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驾驶人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次修正。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一、醉驾入刑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饮酒后驾驶汽车被列为驾驶犯罪。在“五一”期间,如果发现醉酒司机,将处以刑事拘留。一旦醉酒司机通过验证,将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拘留处罚还会被处于1000元以上的罚款。酒后驾驶将被判处危险驾驶,酒后驾驶和飙车等行为将受到危险驾驶罪的处罚。
二、醉驾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三、醉驾酒驾的区别和认定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分别是认定标准不同以及处罚不同。(一)认定标准1、酒驾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行为人将会面临暂扣或吊销驾驶证、罚款甚至治安拘留的处罚。2、醉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处罚1、酒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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