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条件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帮人讨债是寻衅滋事罪吗?
帮人要债若行为过激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聚众寻衅滋事罪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聚众寻衅滋事罪认定如下: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
1、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粗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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