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同时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人员包括: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应亲自出庭。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即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的当事人可以不出庭。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起诉离婚后能和别人同居吗
起诉离婚后是不可以和别人同居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前,男女双方处于婚姻存续期,仍需履行相关法规定的忠实义务。如果一方在诉讼离婚阶段有同居者,则是对婚姻的不忠,另一方能够以此为由要求赔偿损失费。婚姻的真正终结是指法院判决双方正式离婚,离婚判决书上诉期届满,双方婚姻状况为离婚,才可与他人共同生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六十二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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