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被拘
因儿子的房产被法院查封拍卖,江苏南通市一女子多次打电话辱骂法官,哄闹滞留法院办公场所,甚至以自杀相威胁。1月29日,从南通市崇川区法院了解到,曾扬言要住在法院的女子宋某萍,已被法院处司法拘留十五天。
宋某是宋某萍的儿子。2021年2月,因未能及时偿还到期借款,宋某夫妻被李某诉至法院。崇川法院判决宋某夫妻偿还李某本息合计60余万元。后宋某夫妻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崇川法院查封了宋某夫妻名下的一套房产,并发出拍卖裁定和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及房屋占有人限期迁出上述房屋,交付法院拍卖用以偿还债务。宋某萍却偏执地认为法院不应当执行儿子儿媳名下的财产。在法官约谈宋某夫妻期间,宋某萍试图抢夺执行卷宗材料,并尾随法官进入法院的办公区域。
不满之下,宋某萍还多次打电话威胁、辱骂办案法官,2021年11月某天,她曾半夜翻越法院围墙,哄闹、滞留法院办公场所。去年11月底,宋某萍直接带着被褥再次到崇川法院,扬言法院不解封儿子儿媳名下的房产,就要住在法院。执行人员劝阻,她甚至以自杀相威胁。2021年11月23日,崇川法院认为,宋某萍的行为是以威胁等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予以惩戒,并根据其违法情节决定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二、阻碍执行公务罪判刑吗
不构成犯罪的不会判刑,构成犯罪的会被判刑,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
《刑法》对妨害公务罪的处罚规定:
第二百七十六条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妨碍执行公务罪怎么量刑
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所谓依法执行职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运用其合法职权从事公务活动。这种公务活动,不仅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单位中所进行的公务活动,而且还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或命令在其他时间或场所内的公务活动。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乡、镇、县、市、旗、地、市、盟、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如果是在目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其履行职责,即可构成本罪。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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