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说,如果男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男方积极应诉。
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寻找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夫妻还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亦或者是及时和妻子沟通,唤起妻子对美好过往的回忆。也可以对其晓之以情,动之已理,劝妻子放弃诉讼离婚。这样也可以避免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一、孕妇能离婚吗
孕妇能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如果夫妻感情不和,妻子在怀孕期间也同意离婚,并且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和子女出生后的抚养问题均达成合意的,可以订立离婚协议,办理协议离婚,法律不会禁止。
二、分居期间男方的债务女方需要还吗
夫妻分居后,男方有债务,女方不一定需要偿还。具体来说,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就要承担相应的偿还责任。如果是男方个人债务的话,女方就不需要承担偿还的责任。第一,要看夫妻两个人在分居期间有没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在分居期间的债务、收益归属问题。如果存在协议,并且债权人也知道的,这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要看债务有没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是妻子的追认。如果能够证明债务是夫妻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是夫妻共同债务。第三,要看这笔债务的用途。这笔债务虽然是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了,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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