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关于暴力有如下规则:
1、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捆绑、残害、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实质暴力,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暴力;
2、发生前述暴力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向有关组织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规则。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有哪些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伤害主要是包括肉体损害和精神损害,正因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时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应该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部分。
1、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
2、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别人无从得知,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只能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情节、常理、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这方面法官有比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全文5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