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退回补充侦查,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在审理公诉案件时,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一、刑诉法解释第241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241条的内容是法院审理一审公诉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1、有罪判决,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指控罪名不成立则按审理罪名定等;2、无罪判决,如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等;3、判决不负刑事责任,如被告人不满十六周岁、精神病人等;4、裁定终止审理,如已过追诉时效、被告人死亡等。对于指控罪名与审理罪名不一致的,判决前法院应当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二、跨国经济犯罪为什么要判决
跨国经济犯罪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判决。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则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应作出有罪判决;对于依法应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或者证据不足,不能定罪的案件,应作出无罪判决。
三、刑事定罪的标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可知,刑事定罪的标准需要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能够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才能做出有罪判决;如果证据不足,收集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成的证据链条且结论具有唯一性的,则不能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全文56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