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贷款材料
1、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婚姻证明;如未婚街道居委会出具未婚证明;
3、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
4、公积金缴存证明;
5、购房首付款有效合法证明;
6、购房合同有效合法证明;
7、抵押物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8、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保证人为自然人,包括个人资产及收入证明,保证人为法人的,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等;
9、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上文从贷款条件和贷款材料两方面来简单介绍了2016年大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当市民有意向通过公积金贷款时,切记要带全身份证等所需材料,以免耽误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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