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风雨引起的索赔纠纷。
今夏暴雨过后,胡女士发现自己客厅凸窗下墙上的墙纸湿透脱落,地板严重翘曲变形。胡女士随后到物业公司理论。物业公司带施工单位的工人检查后发现,很可能是由于窗台下没有进行防水处理。后来,施工单位的工人先对胡女士家的窗台下做了防水处理,但胡女士并不满意。她以为有句俗话说她的墙纸和地板丢了。她先到买房的售楼处反映情况,但售楼人员回答说,房子卖出去后,与开发商无关。开发商已将房屋后续所有事宜交给物业公司处理,并要求她与物业公司协商。胡女士找到了物业公司。几经协商,物业公司最终同意赔偿费用,但胡女士认为,虽然只有部分地板翘曲变形,但如果仅将这部分拆除更换,会造成色差,影响外观,因此要求赔偿更换整层地板。对此,物业公司表示无法接受。直接损失应由开发商承担(本期律师:江苏骏源律师事务所李*军)
首先,开发商售楼处工作人员在本案中的陈述是错误的。根据开发商与胡女士签订的《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8《保修范围和期限》的规定,该房地产自交付之日起销售,防水卫生间、厨房、房间、外墙的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而胡女士的房子交房时间是2006年4月。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墙体仍处于保修期内,开发商应承担保修维修责任。
其次,根据《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第01版)第12条规定,“甲方(开发商)应按第二份合同向乙方赔偿如下:1。乙方的实际损失。根据这一条款,可以看出开发商不仅要承担维修责任,还要赔偿胡女士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胡女士完全可以按照《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要求开发商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提醒]
如果车主想要获得赔偿,他需要掌握四个窍门。
首先,如果房子有质量问题,他首先要确认是否属于房子的保修范围,是否在保修期内。由于房屋不同部位的功能不同,使用方式不同,保修期也大不相同。如防水、防漏工程的保修期一般不低于5年,而使用寿命较短的常用灯具、电器开关的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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