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论坛上看到多篇有关教师养老保险内容的帖子,言辞颇为激烈,作为一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这里谈几点个人看法。
一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本人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财经所),从1995年算起年纳入养老保险(与全区所有事业单位一起),并不是象有的网友所说行政事业单位只有学校实行养老保险,今后就是公务员也要参加养老保险,全民参保是大势所趋。
二是养老保险的好处。养老保险广覆盖、深层保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然,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环。对个人来说,养老保险就是一份可靠的保障,而且参保后不因地方财政收入状况而改变参保对象的收入水平,当时参保是我们单位同事是踊跃参加。
三是个人养老保险的缴纳。本人养老保险缴纳标准按月工资总额度的20%——22%计算,每月缴纳标准约为一百几十元左右,每年年底一次性从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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