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市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虽然没能提供借条,但在系列证据面前,其诉求依然得到法院支持。
2013年12月、2014年1月,郑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两次共借了7万元钱给高某。之后,郑某多次找高某催要借款,但高某以郑某没有借条等相应凭据为由拒绝还钱,后来干脆避而不见。讨债无门的郑某将高某起诉至法院,并向法院提供了银行卡明细账单和高某承认收到借款的一份电话录音等证据。
案件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合法有效,依法判决高某偿还郑某借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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