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解和好,原告自动撤诉,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3、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对提出离婚有什么限制?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媢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婿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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