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德州新生入学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首次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实名注册,按照要求和步骤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户籍地址和住址一定要具体到村组或门牌号(系统中带*号的必须填写。个人身份证证件、就学信息证证件照片材料自己不用上传,办理贷款手续时提交原件由经办人员扫描上传)。
2、网上申请成功后,如果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未进行高中预申请的,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再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
3、再次申请(续贷)的,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申请贷款,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续贷)》可以办理时再打印)。
二、德州新生入学贷款的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6、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三、德州新生入学贷款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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