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在治安行政和司法拘留期间可以探视被拘留的人,并交纳生活费。但若拘留涉及刑事犯罪,家属不能探视。若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持相关证件、文书,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律师的职责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会见犯罪嫌疑人。
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在治安行政和司法拘留期间探视被拘留的人,同时也可交纳生活费。但是如果打架涉及到刑事犯罪,属于刑事拘留的,家属不能探视。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
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持相关证件、文书,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责只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 律 师 会 见 在 押 犯 】 侦 查 阶 段 律 师 的 作 用
律师会见在押犯是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一项重要职责。在侦查阶段,律师的作用是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代理其申诉、控告。此外,律师还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听取其意见,为案件侦查提供法律意见。因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可以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在治安行政和司法拘留期间可以探视被拘留的人,但若涉及到刑事犯罪,则家属不能探视。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持相关证件、文书,侦查机关可以派员在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是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代理其申诉、控告。此外,律师还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向其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听取其意见,为案件侦查提供法律意见。因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可以有效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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