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情况下,工伤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究竟能报销多少,一般是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政策情况来决定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一般有百分之七十、百分之八十等情况。如果属于异地报销,那么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就会更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处理时,通常会按实际的情况来计算。
工伤保险能报多少钱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发票原件。
(三)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残疾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局处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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