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协助组织卖淫的会计人员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还符合其他缓刑条件,可以判处缓刑。其他缓刑条件包括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及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如果在协助组织卖淫的会计人员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同时,还符合其他缓刑条件,那么可以判处缓刑。其他缓刑条件为: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是 否 符 合 缓 刑 条 件 ? 】 卖 淫 会 计 人 员 需 满 足 哪 些 条 件 才 能 被 判 缓 刑 ?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卖淫会计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判缓刑:
1. 必须是主动犯: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知自己实施卖淫行为是违法行为,仍然故意实施该行为。
2. 具有自首情节: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
3. 认罪认罚: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追诉前,自愿接受司法机关的认罪认罚制度,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4. 积极退赃: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5. 综合以上条件,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可以被判处缓刑。缓刑的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判处管制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
6. 缓刑考验期限: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并处罚金,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
综上,卖淫会计人员想要被判缓刑,需要满足以上六个条件。然而,具体是否符合缓刑条件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审判结果来判断。
卖淫会计人员想要被判缓刑,需满足六个条件。具体是否符合缓刑条件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司法审判结果来判断。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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