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对专利部门宣告专利无效决定不服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恢复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第四十六条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一、申请专利在哪部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负责专利审查的部门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二、专利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一)自愿原则
专利申请采取自愿申请,专利权权利人只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经过审查授权后专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优先权原则。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同一主题的专利申请具有优先权利,即第一次提出某些专利申请后,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
(三)单一性原则。
单一性原则是指一件专利申请只能申请一种专利。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四)在先申请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给在先申请的人。
(五)书面提交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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