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而初中生的年龄在十二到十五周岁,所以如果是抢了不满十四周岁的初中生,那么这将作为从重处罚的考虑情节。2、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比如,地震抢险救灾物资运送,犯罪行为人抢夺的。3、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具体而言,惯犯、累犯等都属于这种情况。4、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抢夺因为开着机动车抢夺他人财物,极易给受害人带来伤害,所以是从重处罚考虑的情节。
初中生的学生证怎么办理
中学生学生证可以在学校学生处进行办理。
不慎损坏学生证、校徽,现有本人交付书面补发申请,向学院领取“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院办公室盖章,携带损坏的原件到学生处办理。
不慎丢失学生证、校徽,应及时向学院办公室报失、登记;对丢失学生证者,须登报声明该证作废,要求补发时,应填写“学生证补发申请表”并经辅导员(班主任)签署意见。
院办公室审核、盖章后报学生处,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登报费,从登报之日起须有一个月考察时间,确无找回可能时给予补发。考察期间如找回,可与学生处联系撤回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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