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合同的订立,也就不会有具体合同的成立;合同订立是当事人为订约而进行相互协商的全过程,而合同的成立仅是缔约当事人达成合意的状态;合同的订立可有合同成立与不成立两种后果,而合同成立仅是合同订立的积极后果。
劳动合同续订与劳动合同订立的区别
劳动合同续订与劳动合同订立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续订是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相互了解的情况下进行的,因而不需要约定试用期;而劳动合同订立是在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的,因而需要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续订的基础不同
劳动合同续订的基础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的原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订立则缺乏已经存在的劳动合同作为参考。
3.劳动合同续订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
劳动合同续订时,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其权利义务是原劳动合同的延续;而劳动合同订立是在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情况下进行的。
如果要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进行平等的协商,续订的劳动合同,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劳动权利义务的约定,劳动合同是需要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此时我们是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劳动者的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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