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精神损失费在我国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可以根据离婚的具体情节决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另一方赔偿一定的损失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家庭暴力、虐待、以及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都应当赔偿精神损失。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起诉离婚抚养费应该如何算?
起诉离婚抚养费应该如何算
在决定赡养费的数额时,法院可以允许双方先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法院将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决定结果。如果双方不能就抚养问题达成协议,法院将参考分居期间没有与孩子同住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用。如果不支付或不分离,将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综合确定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一般来说,固定收入的赡养费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
-30%支付;的比例以超过两个孩子的赡养费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总数的50%的赡养费数额固定收益可以确定基于今年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从司法实践看,北京、上海两地法院涉及赡养费的判决中,每月2000元以下的占75%以上。到2020年,北京市一审判决支持费用约为每月1500元。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每月赡养费超过4000元的法院对子女的实际抚养费用越来越重视。因此,如果可以证明孩子实际上花了更多的钱,那么更高的抚养费用的主张也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__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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