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之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它就是工伤鉴定,它对于工伤者来说是非常的重要,鉴定的结果是怎么样会对于他们日后拿到的工伤赔偿是有直接的影响。
1、工伤职工身份证/社保卡;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有效的诊断证明;
4、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5、其它材料。
劳动局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资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
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
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
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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