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孳息因为是用益(用益物权和用益债权)对价,因此原则上用一般等价物来衡量。即法定孳息的物质形式原则上是货币、是种类物。天然孳息既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前者如收获的小麦,后者如产下的一只熊猫。但天然孳息进入交易状态后,才有区分种类物和特定物的法律意义。天然孳息都是动产,法定孳息因允许当事人自由约定,故在逻辑上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并未发现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因为,不动产的价值一般较高,作为用益的对价,一般是得不偿失的。
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是什么?
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的区别是:
1.性质不同
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如果树结的果实、母畜生的幼畜。
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出租人根据租赁合同收取的租金、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等。
2.孳息归属不同
天然孳息的归属: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法定孳息的归属: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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