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在看守所不能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需要尽快启动。因为对方在看守所,不再适用原告是被告的原则,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会给各种法律手续。至于抚养孩子的问题,只要想抚养孩子,人民法院一般会判给你抚养,因为对方是在押人员,不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
批捕是在看守所吗
批捕是在看守所,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否判刑,是否犯罪,均要有法院通过审判来定论。犯罪嫌疑人在批捕以后到判决之前都在看守所羁押,批准逮捕(批捕)是在案件经过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而对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批捕以后,一般应在两个月内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还没有向法院起诉的,应该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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