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简单说,就是法院判决三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4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行为的,遵守缓刑考验期规定的,4年后就不再执行刑罚。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的条件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判刑缓刑是什么意思啊
缓刑是指暂缓量刑,是对触犯刑法已构成犯罪、应该受到刑期处罚的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的执行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由社区矫正进行考察,看罪犯在考验期内的表现是否违法规定等,考验期经过的结果分为成功的缓刑和失败的缓刑。
缓刑适用条件如下:
可以宣告缓刑的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对其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应当宣告缓刑的条件:符合上述情况,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不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可宣告缓刑,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上条件,且由法院根据案件性质,犯罪情节决定。
不适用缓刑的对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缓刑的考察:
缓刑由当地司法所考察并实行社区矫正。在上海法院判刑的犯罪分子,有上海户籍或办了上海居住证、有固定住所的,缓刑考察由上海当地司法所负责;未在上海办理居住证、又无固定住所的外省市户籍的犯罪分子,缓刑考察需由其户籍地司法所实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缓刑的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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