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措施:
1·报超载、酒驾、醉驾等可获得200至300元的奖励
2·为死亡、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则可获得1000元的奖励。
3·属于举报有奖范畴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严重超员、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肇事逃逸等,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的,举报人可获得50元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4·举报驾驶大中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奖励200元;
5·举报其他类型载客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奖励200元;
6·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举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7·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
8·举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9·举报驾驶拼装或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200元;
10·举报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的奖励200元;
11·举报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牌证的奖励300元;
12·举报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200元,举报其他类型车辆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奖励100元;
13·举报违反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的奖励200元;
14·举报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载人的奖励50元;
15·举报驾驶逾期未检验或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型载客汽车的奖励200元;
16·为死亡、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提供经公安机关认定有价值线索的奖励1000元。
举报方式:
1.举报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上、微信等5种举报方式。
2.市民可拨打拨打110、122报警电话举报;
3.可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4.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官方网站“在线举报”进行举报;
5.可通过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枣庄交巡警支队”进行举报;
6.除以上4种举报途径外,群众可以选择到全市任一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件等方式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举报须知:
1.举报人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应及时、准确,遵循时效性原则,举报人应在发现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起1小时内进行实名举报。
2.举报人举报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故意虚构或恶意举报,严禁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人索取“保密费”。
3.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借举报之名进行诬告陷害、敲诈勒索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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