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的领导抽逃出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而是直接构成抽逃出资罪。构成抽逃出资罪,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3)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
(4)利用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如果没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就不能以本罪定罪量刑
一、抽逃出资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抽逃出资的;
4.利用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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