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当场死亡逃逸和抢救无效死亡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3-02-21 11:31:25 4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二者在刑法处理上的区别。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关于交通肇后逃逸的问题。

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的主要责任者逃离肇事现场,没有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帮助救护受伤人员,采取防止损失扩大的必要措施。肇后逃逸行为不仅破坏了交通事故的现场,往往还使得在肇事中受伤的人员得不到及时的救护以致伤重死亡,还会使本可以避免的损失因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致使公私财产的损失扩大。

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是一种事后行为,它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大小,但逃逸行为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有证据认定行为人的肇事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的前提下,即使行为人有逃逸这一情节,也不能认定该交通肇事行为就构成了犯罪。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行为人只有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以致发生了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时,其行为才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并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有违规行为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即使肇事者有事后逃逸行为,肇事行为亦不构成犯罪,因此,交通肇后的逃逸行为只是一种量刑情节,即在行为人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下,如果行为人又有逃逸行为的,应该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量刑。

只要是肇事逃逸的,嫌犯都是要负全责,因逃逸致使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更恶劣

对案件现场处理者而言;自己的言行及出具的证明都要负法律责任(比如法医到场时受害人并没有当场死亡,法医就必须实施抢救,否则就是见死不救;而交警部门则是对该起事故的后果做一个判定证明并且对违法者进行法律规定的制裁);既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那就是说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有明确的判定;

但是死者家属要的不是一纸认定书,要的是对肇事逃逸者的惩处;最主要的是交警部门有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实施追逃来捍卫法律的尊严,否则人人都没有安全感;处处都是肇事逃逸。

全文8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有期徒刑 最新知识
针对交通肇事当场死亡逃逸和抢救无效死亡有什么区别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交通肇事当场死亡逃逸和抢救无效死亡有什么区别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