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开庭的情况有:
1、被告不在场,因为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要出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不出庭,法院一般会向被告发出传票。两次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可以拘留。或者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在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被视为放弃了质证和辩驳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法官最终审判可能会支持原告的请求;
2、原告不在场。在离婚诉讼中,原告本人的离婚意味着离婚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夫妻关系状况只能由夫妻双方亲自感受和提出,代理人无权代为感受和提出主张。
法院对离婚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诉讼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
1、原告自动撤诉,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法院已经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提出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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